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3日 00:00 浏览时间:

欢迎报考东北师范大学!

一、报考条件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2.符合《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要求。

二、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为10人。

三、招生专业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可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考,具体专业参见《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四、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及收费标准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报考类别原则上应为“定向就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修业年限及收费标准参见专业目录

五、奖助办法

研究生奖助办法请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方案》。

六、招生报名

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考生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考生须在2019年11月10日前将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寄送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综合办公楼322室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30024,电话:0431-85099608。为确保材料的及时送达,建议使用顺丰速递或邮政EMS。

七、考试录取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

2.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具体复试录取政策将于复试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复试,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4.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说明:此简章发布后,若2020招生年度国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相关政策有变化,我校将及时调整本简章相关内容,请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9月

上一条: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下一条: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