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自由大路999号楼西侧部分房屋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2日 00:00 浏览时间:

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资产出租项目项目编号:DSFW2014003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密封投标。 一、 招标内容东北师范大学自由大路999号楼西侧部分房屋二、具体时间要求报名起止时间:2014年4月2日至2014年4月21日(17:00)(报名截止后,未报名的厂商没有资格参与投标)报名联系人及电话:王皓 18643435688 0431--85099967报名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7号楼(幼儿园对面)、407室标书购买时间:2014年4月2日至2014年4月21日(具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 mdash 11:00)联系人及电话:王皓 18643435688 0431--85099967购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7号楼(幼儿园对面)、407室标书售价:每份1000元人民币开标时间:2014年4月22日14:00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7号楼(幼儿园对面)、4楼会议室项目负责人:洪宇 高金敏 技术咨询:郐小波85099709三、相关要求(一)标的:长春市自由大路999号楼(产权证标注房屋坐落朝阳区自由大路17号3-3)西侧一、二层建筑面积为1387.68平方米和一、二层大厅缓台上的三楼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的房屋,合计出租面积为1487.68平方米。(二)标底:起拍价格150万元人民币。(三)房屋出租要求:1.出租对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租方需交纳房屋租金的20%作为装修抵押金;承租方装修应以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使用为原则;如需改变房屋结构必须通过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许可并报租赁方备案方可;装修完工后经租赁方确认承租方没有违反装修原则,租赁方退回装修抵押金。2.租期5年,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或设置抵押,不得分割出租该房屋;3.租金采用上打租,每年交纳一次,提前一个月全额交付;租金中含采暖费、房产租赁税。除此之外,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含土地出让金、收益金)等均由承租方承担。4.承租方不得利用此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存放危险品或损害公共利益。5.承租方逾期交纳租金,租赁方可解除合同。如遇特殊情况,承租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纳租金,经租赁方同意可按逾期天数,向租赁方支付租金总额千分之三/日的滞纳金,最长时间为30天。6.承租方租赁期满后,造成房屋主体结构破坏,应向租赁方支付租金总额5%的违约金,并承担修复费用。7.房屋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毁损并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8.租赁期满或租赁期间因其他原因,承租方不继续承租此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9.装修期限为一个月,装修期不计算租金。承租方可在不破坏房屋结构的情况下进行装潢与装修,但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装修方案,经由租赁方确认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防火通道,如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终止或租赁期满,不得拆除装修,不能要求租赁方支付装修费用。10.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11.未尽事宜或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签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承租方需提供的投标材料1.开户许可证2.税务登记证明3.组织机构代码证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期二年以上)5.资质证书。要求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6.企业或个人一年的银行卡流水7.一个经营期的资产负债表等相关证明材料8.承租此房屋的经营方向9.投标保证金 5 万元,投标前一日保证金存入我校财务部门,如果不中标保证金立即返还

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