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SYZX2019-160的“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近红外光学成像系统(进口)设备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标人,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近红外光学成像系统;数量:1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2.2供货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3交货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交货。
2.4 采购预算:44万美元。
2.5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2.6 质保期:生产厂家免费质保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厂家或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销售商或获得生产厂家中国总代理授权的销售商。
3.3近年(2016、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份财务审计报告)。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投标人报名。
四、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5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汽贸商务中心四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政务中心大厦西北侧)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若有更改另行通知)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七号楼(校内幼儿园对面小白伞广场旁5层灰色小楼)四楼404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肆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6.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联系人:鲁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8192、0431-8509805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胡丹贺
电 话:0431-81727843、0431-81759572
九、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