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支持教育领域中师范生培养工作,在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的支持下,苏州市人民政府向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捐资设立“叶圣陶奖学金”,专项用于奖励全国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优秀在校生,鼓励他们在走上教师岗位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为国家和民族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2015年起,我校开始评选“叶圣陶奖学金”,现将2019年“叶圣陶奖学金”评选通知发放如下。
一、奖励范围
我校在籍的全日制公费师范生(大三、大四年级)
二、奖励名额及额度
全校评选16人,奖励金额3000元/人。
三、申报及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投身教育事业的理想抱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大学三年级或四年级,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当年度参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以上一学年成绩为参评标准)。
4.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各类学术竞赛活动,在各类省级(含)以上竞赛中获奖或在省级(含)以上期刊上发表过论文者优先推荐。
5.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关心乡村教育,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主动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6.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定向到乡村从事中小学教育的师范生。
7.其他年度曾获得过“叶圣陶奖学金”的师范生不再推荐评选。
四、日程安排
1.请相关学院(部)依照按照我校“叶圣陶奖学金”评审办法(见附件1)和2019年“叶圣陶奖学金”各学院(部)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2)组织开展学院评审。评审结束后学院内公示3日,并于9月29日前将《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见附件3)发送至xueshengchu@nenu.edu.cn。
2.9月30日学校将组织评议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学校公示5日。
3.10月学校将评审结果报送至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对我校评审结果进行终审,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五、注意事项
目前,由学生处评选发放的社会奖学金共有3项,以学年(每年8月至次年7月)为评选周期,分别为宝钢奖学金(每年9月初评选)、叶圣陶奖学金(每年9月末评选)、明德奖学金(次年3月评选)。学年内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
联 系 人:孙光春
联系电话:85099935
附件:1.
东北师范大学叶圣陶奖学金评选办法.docx
2.
2019年各学院(部)“叶圣陶奖学金”名额分配.docx
3.
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docx
学生处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