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现编制2023—2024学年度东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公开情况。本年度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3-2024学年度,东北师范大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将信息公开作为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拓宽工作渠道,优化工作机制,更好推动我校信息公开发挥促落实、保规范、优服务、强监管的作用。
(一)加强顶层设计,增强信息公开组织统筹
深化思想认识,学校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加强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深入领会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服务师生群众、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组织作用,集体研究审议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正确方向。持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构协同推进和监督检查、校内单位各负其责、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学校信息公开统筹推进、协同联动。
增强纪律意识,学校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不断增强严明群众纪律、做好信息公开的思想意识,将讲规矩守纪律贯穿信息公开工作全过程,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准确。
(二)坚持系统观念,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便捷性
加强协同联动,注重横向协调,逐项逐条明确各单位分工职责,形成同向发力、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注重上下联动,推动各单位及时将调整和变更情况同步至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推动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有机融合。
畅通公开渠道,将信息公开与服务师生紧密结合,在信息公开网站之外,拓展学校官网、二级单位网站、新媒体平台、校报校刊、新闻发布等多种途径,畅通“线上+线下”信息公开渠道矩阵,主动适时公开各类信息,提升学校师生和社会获取相关信息的便捷性。
(三)加强平台建设,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行
学校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的高效优势作用,着力为广大师生和公众提供更快捷优质的信息公开服务。学校外网主页设遇见东师、通知公告、东师新闻、学术活动、东北师大校报、学生活动、东师24小时,以及师大黄页、网站导航、高师就业联盟等独立板块,及时准确发布学校各项新闻动态、学术信息以及活动总结。学校内网设学校文件、通知公告、
系统入口、东师新闻等板块,内容涉及学校办学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科研信息等。信息公开网设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事项三个独立板块,包括各项制度文件、年度报告、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等内容。同时,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向社会介绍和公开学校信息,依托信息平台建设,为师生公众提供了更加直观准确的信息服务。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2024学年,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学校门户网站、校报校刊、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公开学校信息共2478项。
(一)总体情况
2023—2024学年,学校通过遇见东师板块发布信息86项,学校外网公开通知公告信息53项,学术研究信息234项,东北师大校报11期,学校内网发布通知公告1072项、东师新闻457项、校内文件70项。
学校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向社会介绍和公开学校信息,东北师范大学官方微博2023-2024年度累计发布微博211条、东北师范大学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207条、东北师范大学官方抖音号发布短视频77条,学校通过新媒体向师生和社会传递了积极向上的学校文化,拓宽了学校的宣传渠道,也展现出了学校特色以及师生精神风貌。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招生信息。学校按照教育部教学函〔2013〕9号文件的要求,规范本科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做到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通过本科生招生网公布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面向社会公布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以及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学校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网站公开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复试录取办法、调剂等信息,通过各院系网站公布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同时,学校开通招生办公室官方微信公众号,定期开展招生宣讲,举办形式多样的夏令营,便于考生、家长和社会公众了解学校招生事宜。
资产财务信息。按照《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要求,学校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学校高度重视财务、招标信息公开工作,把财务、招标信息公开作为促进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公开、透明的重要途径,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财务报告和重要事项,回应社会关切。例如对广大学生关注的《东北师范大学2023级本科生学费标准》《东北师范大学2023级本科生学分学费收费标准》《东北师范大学2023级学生住宿费标准》《东北师范大学2023级研究生学费标准》《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自费留学生学费标准》等内容进行动态更新公示,主动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组织人事信息。一是学校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落实干部考察工作,对干部选拔、任免、人员变动等组织人事信息及时公开,坚持干部人事工作公正公开。二是学校招聘工作有着严格的招聘流程。从招聘信息的发布到考核方式的确定,再到招聘结果的公示,均在学校网页上公开,确保整个招聘过程的公平、公正。2023-2024年度,学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次。三是学校着力强化教职工职称评审信息公开。学校教职工职称评审的预告、启动、申报、初筛、答辩、公示等各个环节均公开透明,让教职工充分了解、参与和监督评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提升职称评审公正性和公信力。
教学质量信息。学校主动公开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信息。始终关注学生的学习规划及发展就业,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各项资源,优化指导服务,努力提升在校生的成长规划能力和高质量就业。例如学校通过线上线下、课内课外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择业观,设立校内外就业实践基地,让学生在沉浸式情境体验中提高职业能力素养。
对外交流信息。学校主动公开合作办学项目及各类学校招生简章、来华留学生的各项管理规定等信息。为使更多师生了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信息公开网、国际合作处网站、国际教育学院网站联合发布各类招生信息、公示信息,中外合作办学收费项目和标准全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年度,学校重要决策、重大事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信息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和校内师生公开。同时,学校对信息员队伍的专业培训取得了良好成效,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细化、更新更加及时,各渠道各维度的沟通更加顺畅,增强了学校与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之间的有效互动,得到了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学校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举报的情况,也没有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或者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精准度有待提升:部分领域信息分类不够细致,如教学质量信息中部分细分内容公开不足,师生查找特定信息时需多次跳转,效率有待提高。
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目前信息公开以文字材料为主,针对财务预算、招生政策等复杂内容的解读,缺乏视频、图表等直观形式,部分师生反映理解难度较大。
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力度不均衡:部分学院对信息公开重视程度不足,存在信息更新延迟、内容不完整等情况,如个别学院“学科建设进展”“科研成果转化”等信息未及时公开。
(二)改进措施
细化信息分类,提升精准度:细化《东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目录》,在官网与新媒体平台增设新功能,支持按关键词、时间、类别快速查找信息;要求各二级单位按细分目录梳理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全面、细化。
丰富解读形式,增强易懂性:针对预算决算、招生政策等重点内容,制作“一图读懂”图解、政策解读视频;邀请财务、招生等部门负责人开展线上直播解读会,实时解答师生疑问。
监督考核,推动均衡发展: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二级单位年度考核指标,明确考核标准(如信息更新及时性、内容完整性、师生满意度等);校办公室联合纪委办公室每季度对二级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定期开展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优秀做法,推动全校信息公开工作均衡发展。
七、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公开情况
本年度,学校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与信息公开清单50条逐一对应,各项信息都进行了公开。具体情况见附表。
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东北师范大学对照说明
东北师范大学
2024年10月30日